研究生各年级:
根据《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学生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可以根据学校期刊目录级别和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申请加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按要求提交学术论文加分申请;
2、论文、竞赛、科研、专利项目的排名顺序均以署名的证书或相关证明为准;
3、所有发表论文需提供杂志刊物作为证明。已录用未发表的需提供正式录用通知和发票为准。论文发表必须提供查重报告,否则视作无效;
4、论文级别的认定参考研究生院《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对照《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4、2017)执行。http://www.lib.swjtu.edu.cn/ArticleContent.aspx?ID=1788
5、第×主研是指老师为项目主持人,学生为学生第×主研人;没有注明第×主研的,均认为是参研。按工作贡献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主持、第*主研、主要参与(研)、参与(研);
6、根据个人情况可增减各栏目数量,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
7、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要求参见《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8、提交加分申请时间截止9月15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X8226办公室。
注意:
1、研究生评奖评优中期刊目录认定办法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科研业绩认定办法一致,“期刊论文收稿日期在2017版学术期刊分级目录发布之前的,一律以2014版期刊分级目录为准”,收稿日期在2017版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之后的以2017版期刊分级目录为准。2017版学术期刊分级目录发布日期为2017年3月2日。
2、其余情况(如:《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未收录但学院认可的论文、部分国际会议论文),导师核实后可以列出。填写时请备注说明。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最新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