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五四表彰】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点击量:1834 日期:2019/04/01 作者:刘野 编辑:刘野

各团支部、共青团员:

根据校团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 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排名的前(含)50%),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 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按要求缴纳团费。

5. 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 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7. 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

9. 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 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8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求真务实, 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共青团和学校相关规定精神, 坚决“强三性,去四化”。

5.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 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 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排名的前40%(含)。

8.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18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9. 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三)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 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 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 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 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 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7. 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8. 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表彰时间为2018年自然年度,2018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校级示范团支部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参与校级的评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四)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推荐。

(五)各年级辅导员请于4月2日17:30前将评优表彰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推荐电子稿(2份表格)发送至学院团委,同时提交集体评优申请表(纸质、电子)和个人评优(纸质、电子),获评人员需要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

(六)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各优秀集体和个人候选人在校团委网站进行网上奖项申报,具体详见《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共青团优秀集体(个人)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建筑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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