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总分: 265
单科(满分=100): 34
单科(满分〉100): 51
备注:差额复试
研究生考试上线名单
建筑历史与理论:李静、刘莉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董利斌、原媛、彭地、马佩、吴双、叶帆、杜白、康川豫、丁太威、赵玲侬、殷桢钦、刘畅、沈莹梅、陈东、王少婧、罗琳宁、罗小芳、范爱芹、杨展、温军、李柔锋、张毅、陈力莅、黄裔、陈志林、邱航、许璐、任旭东、周俊、姜军、刘宜荣、徐园园、吕晨、张伟、杨晓东
城市规划与设计:郭东亮、丁宇辉、左莉娜、李蕾、杨陈润、叶晓路、涂向文、罗小娇、陶然、徐慧浩、陈建、王昭娜、廖骏、蒋玮、彭黎君、李沛璘、左静、张钊、冷虎林、郑芹、王锐、何勤、刘志磊、谢施洁、姜桦、金黎黎、何维江
建筑技术科学:付晓惠、吴春辉、韩笑、周皓华、沃永刚、徐文卫、郭静静、陈扬文
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4月21日上午先前往校医院体检
4月21日到院系报道及资格审查(时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9:30—11:30、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14:30—17:30;地点:土木馆1522教务办公室)
4月22日上午理论考试(时间:8:30~~10:30)
4月22日下午快题考试(时间:13:30~~17:30)
4月23日上午同等学力考试(时间:9:00~~12:00)
4月25日上午综合面试(时间:9:00~~12:00)
4月25日下午综合面试(时间:14:30~~17:30)
注:考试、面试地点安排详见当日教务办公室通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需备的资料(自备一个A4大信封并将所有资料按顺序排列放入,信封上写明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考试成绩)
1、 准考证;
2、 查验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存档(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需上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往届毕业生带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须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制、年级、专业等信息(延长学年不算应届本科生);
4、 同等学历的考生需要出具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用);
5、 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请注意需要有毕业院校教务部门鲜章;如果从档案中复印,需要有档案管理部门的鲜章,并签字证明是其原件的复印件;
6、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打印稿需有本人签字;
7、 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须带一寸彩色照片)。
8、 政审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格式见附件)
注: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复试时必须上缴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
考生与国务院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单位签定的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需到协议单位就业。
2、参加同等学力考生的包括: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大专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指参加全国高考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4.跨专业的考生。
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比例
复试采用校内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计算比例为:
1、复试笔试60% 面试综合 20% 外语听力10% 外语口语 10%
2、复试考试科目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景观工程三门相关理论考试科目占复试考试成绩30%,快题设计科目占成绩70%。建筑历史与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园林植物和观赏园艺理论两门考试各占50%。
笔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建筑理论与流派 |
快题设计(4小时)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城市规划专业原理 |
规划设计快题(4小时)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建筑理论与流派 |
快题设计(4小时) |
建筑技术科学 |
建筑技术(综合) |
建筑技术制图(4小时) |
时 间:2007年4月22日
地 点:具体安排见当日通知(1522办公室外通知)
同等学历加试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建筑技术综合 |
建筑设计原理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城市道路工程与市政工程规划 |
城市设计原理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建筑设计原理 |
建筑构造 |
建筑技术科学 |
建筑设备 |
绿色建筑概论 |
时 间:2007年4月23日
地 点:具体安排见当日通知(1530办公室外通知)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 间:2007年4月25日
地 点:具体安排见当日通知(1522办公室外通知)
考生导师志愿
每人填写一个志愿,导师详细信息请查询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主页——导师介绍。
研究生复试信息确认
上线考生于4月17日之前发确认信息到2008JZXY@163.com邮箱,
主题栏:考生姓名
确认信息格式:
姓名 |
|
报考专业 |
|
导师志愿 |
|
座机电话 |
|
手机 |
|
通知书发放地址 |
邮政编码、地址、收件人 |
附件 政审表
建 筑 学 院
2007-4-16